这个故事

我说,比喜欢多一些,其实那是含蓄的说法,有心动,有与身体无关的牵挂,那不止一般的喜欢。

可是,你说,就是一般地喜欢,跟喜欢一个优秀的、帮助过你的朋友一样。还反问我,难道还刻骨铭心,死去活来了?

首先,你一定要说跟朋友的喜欢一样,我很无奈,因为你情愿相信是朋友的喜欢。跟我当初拒绝别人时的心态别无二致。出来混总要还的,这是我的报应。第二,那种爱情只能有一次,不用事事都跟他比,最开始的爱情,拥有天时地利人和,在最好的时候相遇,在一起度过的每一分钟都是经典回忆,多希望时间就此停驻。可是,他们最后却走不到一起,因为后来缺少了地利或是天时,分隔两地,却又不甘心,于是开始背叛和互相折磨,开始死去活来。而爱之所以区别于喜欢的原因之一,是相爱,譬如一个能让你死去活来的人,你一定是她刻骨铭心的那一个。第三,刻骨铭心固然可贵,可随之而来的死去活来却不是件特享受的事情,最怕失去的那个人,一朝失去,你就能体验什么叫做生不如死了,这你我都经历过——阳光和空气都失去了原有的色泽和香味,总睡不了一个安稳觉,想到某个名字就觉得危机四伏,常常莫名地烦躁对朋友发火,惶惶不可终日有如行尸走肉,过瘾吗,我不想来第二次,那都不是我自己了,更重要的是,我不想让我的朋友对我失望。

所以,我对你不是那种非占有不可的爱,是能松开手,不勉强、够自然,我很开心看到自己的成长,不再是那个非要怎样不可的孩子了。可以想象一下,如果我还是从前那个执着的孩子,你会有多悲催,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你,更不代表我没有权利爱你。

我爱你,你可以不爱我,但要相信,我是爱你的,至少曾经爱过你,我不能承诺爱你有多久,可毕竟,或深或浅,那都是爱,不仅仅是身体的,虽然你只在乎那个,你这个阴暗的家伙。好吧,故事就说到这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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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7-10)

7.徐穆走到楼下高速碰撞车道的实验室时,克里克一天的工作也接近尾声,他说要给她看一样特别的东西。
原来是高中毕业纪念册,封面已经陈旧出现毛边,徐穆猜想它已经在书柜深居简出长达二十多年,偶尔出来与亲友会晤。翻到中间一页,克里克让徐穆猜哪一位是他,徐穆自然指着一个长得最强壮的说这一个,但克里克指着一位清瘦的俊俏少年,徐穆自然掩盖不了惊讶,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,克里克当年有里昂那多年轻时的风范。
于是徐穆开玩笑说,你哪有那么帅?
我当年可是有十五个女朋友的!克里克很是骄傲。
同时吗?什么时候?徐穆假装不信,但她相信金牛座的克里克年轻时候一定很花心。
东篱把酒黄昏后九年吧,作为美国空军常驻日本的时候。
军队不是纪律严明么?难道男女混住?徐穆顿觉不可思议。
不不不,我们住在同一栋楼。空军也有女生,而且不少。克里克补充。
在他准备彻底满足徐穆好奇心的时候,突然发现她轻叹一声:你们那时候一定都很寂寞。

寂寞,徐穆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就很寂寞,同样是远在他乡,却一直独来独往,克里克忍不住问:Why don't you have a lot of boyfriend?为了显得这句话不那么唐突,他加了一句 You're so beautiful.
徐穆忍不住哈哈大笑,险些背过气去:a lot of? why do I need so many boyfriend?
Why not? 克里克已经不是第一次问这个问题,徐穆得认真回答了。
actually I don't think you had a lot of girlfriends, the girls are just friends because you are all lonely then, you like girls and need them as friends, maybe you don't love them. I have one boyfriend, I love him, he's not just a friend, he's my breath of life, when I think about him, I feel warm and powerful.
I am monogamist, you know, a boyfriend as a soulmate, one is enough.
克里克点点头,你说得对,我并不爱她们,我后来遇到的妻子,是我最爱的人。你是一个好女孩。
说话之间,他们已经推开厚重的大铁门,走过底特律的主街华恩大道,坐在对街的星巴克喝摩卡。徐穆并不喜欢甜食,但没时间准备晚餐,总要为晚上听课垫一些小点心。

8.你穿过竹林,月光透过竹叶投射出淡紫色的光辉,有欢快的笛声传来,一曲终了,你发觉那并不是笛声,而是妖精们的欢笑。她们在你耳畔轻笑,在身边曼妙起舞,舞姿缭绕,你只觉得感官应接不暇,她们歌声渐渐高昂,舞姿更为迷乱就像云端飞舞的雪,你渐渐觉得无法抵抗,像被闪电东篱把酒黄昏后击中一般动惮不得,只得静静看着眼前的流光绚烂地飞舞成碎片,飘落在那片月光下。
那么曼妙啊!要不咱再来一下?冯峰笑着说。
看书去!我累了。徐穆蒙上脸。

9. if you want me,再转身的那一刻,徐穆都已经快记不得付饶的脸了,刚刚松开手而已,她被一种近乎绝望的恐惧所摄取,仿佛被悬在半空中不知何时能着地一般——她不会真的要失去他了吧?于她,他是毫无理由、毋庸置疑的最重要。她不远万里回到他的身边,忽略家人的反对,挚友的忠告,最牵挂的学业也放到一边,只为守住这最初的、珍贵的感情。她相信这份感情是值得彼此珍惜,值得不惜一切来保护的,她虽然从未要求过他,却固执地认定他始终明白这一点,当然,现在发现他没有尽力去保护这段感情。难道她真要失去他了?这个问题像柳絮弥漫在空气里,若即若离地漂浮着,让她无法呵退又无从躲避。但有一件事情再明显不过——她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,此刻,对他而言。但是,她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或者根本就拒绝承认。那曾是古港口如今晋升为国际大都会的城市,走在略显肮脏的街道上,她抬起头,看到灰色天空,这座城似乎从来没有蓝色的天空,也许有,也被身姿臃肿的高楼挡了个严严实实。城市的不美让她能分神咒骂片刻,逃离那无法摆脱的气氛。
但是,这座城的夜晚是迷人的,那些白天令人生厌的高楼化身为变幻莫测的霓虹,放射出摇曳妖冶的气息,吸引着尘世中的众生走入其中,跟她一起醉生梦死,看着这些俗物们从开始的尖声怪叫、张牙舞爪、到渐渐虚弱、最终无力颓丧地自己走出或被人扶出时,她仍灿烂如初,不可一世。因为隶属魔鬼,所以不知疲倦。而天空,在叹息之间,已渐灰灰地亮了。

10.

璐璐把徐穆拉到床边,用双手捧着她的右手,说:“徐穆,你不是个随便的女孩儿,从来都不是,你第一次回国前,我就跟你说过,回去不一定是好结局,在底特律有那么多追求你的人,你跟我说,我要回去,付饶在等我。”

徐穆很是茫然的听着,仿佛她说的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。

“回来之后,你就开始精神恍惚,你好强,不肯跟别人说你失败了。哀莫大于心死,你前段时间变得只能看到事情的负面,反反复复地思考那件不幸的事情,让你去看病还被你反驳。”

我很好,我只是偶尔不开心,有时候反应有点儿慢而已。徐穆努力赶走一些可怕的念头,她刻意忽略曾经有过的短暂型失忆症。

“不,我没有说你有病,抑郁症不是病,何况你是轻度的,you are black and beautiful,对不?可是,穆穆,你不开心,你无处发泄,你寻事儿了,你闯了祸,是要承担责任的,需要有人跟你一起,而且你只能选择他。

你听我说,我们昨天不是去算过了嘛,他是对的人,他爱你,你们之间,一切会恢复正常的。你只要相信他是爱你的,这次回去,好好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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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缘

我经常叹服于那些能坚持自己审美观的人,尽管现实中并没有发现这样的例子,而是出现在电视剧里面。

记得多年前与两位朋友聊天的时候,其中一位赞叹另一位的痴情,我说:“不是痴情,是审美观没有变化而已。”

是的,爱是一种习惯,在你的世界未发生变化,或者直接说,你的审美观未发生变化之前。坚持爱着同一个人,从内心深处来说,不是难事。

可后来发生什么了呢?或许你的环境发生了大的变化,一时的疏离,让你们之间出现了隔阂,给了他人可乘之机;或许此时,他的审美发生了变化,他不在如从前欣赏你,却以为是你先改变的。正所谓,等闲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。总之,爱没有了,不管双方是何等不甘。

那些永远,以为永远不会消失的永远啊,都没有了。

看上去,他还是那个他,你还是那个你,却不知为何,他又不是原来那个他,你也不再是从前的你了。

没有缘分白头偕老。

白头偕老,需要怎样的缘分呢?也许不是最初爱上的那个,却是最终陪你那个。也许没有那样的心跳加速,却有一份安心,知道有一个人在那里等你,他不一定曾让你热情似火,你也不曾感叹这个人怎么这么好,而他可以在你骑着自行车在崎岖山路的时候,走在你旁边扶持着,就是这样的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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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终)

你生的孩子,居然不属于我,属于一个莫名其妙的人。付饶看上去悲痛欲绝,他说,我算是明白了,越是想要拥有的东西就越容易失去。我现在就像失去了主心骨一样,不知道该走到哪里。

是的,我那时候也是这样。徐穆回忆起两年前的那个夏天,她经常莫名狂躁,思维却甚为迟缓,不爱跟朋友说话,即使开口也经常前言不搭后语,像行尸走肉一般。夜晚喝醉才能安静地睡去。后来遇到了那个人,她不了解,也只见过三次,但是究竟还是发生事情了。很多事情她并不确定会有怎样的后果,或者心存侥幸,慢慢地就挨到了今天。她继续诉说着,真莫道不消魂相一旦说出,他们之间就彻底完了,这是她一直知道的。可是,事到如今,她不再为失去他而难过,她早就失去过了不是吗?她难过是因为看到他受伤的样子,毕竟是她深爱过的人,因为自己的过失而承受痛苦,她开始痛恨自己。

付饶说,我可以假装的,我一直在装,虽然很累,虽然心里不愿意原谅你,但只要你不招认,你对我好,我可以一直装下去。

何必这么麻烦,我们尝试了这么久,还是回不去,我们心里都有越不过的障碍。当初就是心存疑惑却勉强在一起,之后才会发生意外。继续耽搁下去,对我们都是折磨。现在我带着他离开,你很快会有自己的家庭,你就当做了一个梦吧。徐穆明白,他们给对方的伤害已经太多、太彻底了,任何拖延和姑息都是继续伤害的源头。

说完这一切,徐穆觉得自己真是个王八蛋,罪大恶极,与她扯上关系的人都被株连,她完全没有能力去弥补任何一个受害者。

造物主啊!为什么我们都会犯错?某种程度上来看,我们似乎是为了犯错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。而且我们不会改,也改不了,一错再错。我们犯错是为了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,比如留住所爱的人,却同时享受着别人的温柔。我们说谎则是为了在继续犯错的基础上弥补对方的心理缺失,比如做了伤害对方的事情,还引经据典地来说服自己和对方,我们是相爱的,一切看上去都是完美的,或者,我们是因为相爱才说谎的。但是,纸包不住火,假的就是假的。最终,我们之间残存的那点儿纯真会连同美好的回忆一起,被时间和真莫道不消魂相冲刷的不留痕迹。

所以,我们都是孬种,只会欺负爱我们的人的孬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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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6)

毛威终于到机场的时候,徐穆坐在那台名曰kidney的服务器前,对着那顶小红帽和手头的manual,枯坐。

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似乎被同学察觉,印度帅哥Adi小心翼翼地坐在旁边问:”Are you sick?“努力挤出点儿笑脸,摇摇头说:”I am just tired.“

还好Adi没有继续问,现在是早上八点半,你为什么tired之类令人厌恶的问题,而是默默走开了。

徐穆深呼吸,她想自己只是有些百感交集,爱过毛威?说不清楚。

去年冬天,她初到美国的第二天,去听课,毛威是班上唯一同龄中国人,虽然住在同一座楼,所有的交往也不外乎上课时,错过老师的英文解释,问他:“这个参数怎么设置?”

一天她突然发懒,不想回宿舍做饭,问毛威:“我可以去楼上蹭饭么?”

落座后,毛威开始打开话匣子,我不喜欢这里,一点儿娱乐也没有,对了,你喜欢唱歌吗?

徐穆当然喜欢了,因为付饶,他喜欢唱歌,朋友们也喜欢他的声音,纯净而柔韧,他深知自己的优点并善加利用,能驾驭许多高难度的歌曲。记得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,他们走到宿舍楼下的石桥上,轻轻的唱起歌来,那是一首老歌,清澈如山间的溪流,在夏天的夜里,虫鸣和月光是他的伴奏,一切宁静而美好,她只希望时间能停留在此时此地,好让她一直看着他的侧脸,放慢回家的步伐。她神游了片刻,回应毛威:那你应该回国的,国内娱乐最多了。

是啊,我读完硕士就回国,可我爸妈要我继续留在美国工作。毛威抱怨起来就没完没了。

他们也有道理,不过生活要随自己的心。徐穆不擅长说宽慰人心的话,而陌生人突如其来的抱怨又让她有些无所适从,后悔不该躲这个懒,于是试图转移话题,说:炒菜热好了吧?水开了,玉米可以放进去了。于是起身把玉米段放在汤锅里,问毛威,你没有试过玉米排骨汤吧!

没有,能吃吗,你们南方人吃东西真奇怪。

试试吧,有玉米的清香和排骨的甜味儿。徐穆貌似对自己初出茅庐的厨艺颇为自信,实则从未实践,拿毛威当小白鼠。

吃饭的时候,两人都颇为沉默。徐穆是一个尊重食物的人,此时她的沉默是一直以来的习惯,她家教甚严,从小就被规定寝不言食不语。她留意到毛威并没有祷告,他不是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。他此刻的表情祥和而满足,一扫先前的狂躁,也许食物真有让人暂时安静的功效。

远在异国,徐穆并不排斥跟一个性格迥异的人成为朋友,虽然今晚的确显得有点儿话不投机。但这并不能阻止毛威继续发问,像玩打地鼠游戏一样,东一榔头西一棒子。你有男朋友吗?打算什么时候回国?你平常喜欢做什么?

有。明年这个时候回国。我喜欢跟历史有关的东西。

历史?我也喜欢,我只知道民瑞脑消金兽国的那一段,张作霖,我崇拜他。

我喜欢古代史,那是我们民族最美好的时刻。小时候就喜欢,父亲是教历史的,家里有很多这方面的书,我都当故事看。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,徐穆有些容光焕发,开始神采飞扬。

给我讲讲历史吧!毛威的眼神有点儿过于专注,这让徐穆觉得心里发憷之余,不禁猜想许是与她一样对历史的好奇使然。她铺开一张白纸,决定从小学时学过的那首《朝代歌谣》开始,随意画出战国时期的中国地图,在一张简单的纸上,徐穆开始从战国七雄到霍去病,从靖康之乱到戚继光,画出一个个辉煌的名字和传奇的故事。

不知不觉已经到晚上九点,徐穆收起纸笔准备起身离开。等等,把这两张纸留下,给我做个纪念。如果不是此刻毛威突然开口说话,徐穆已经忘记这个人的存在,她只是沉醉在自己的故事里,对方也听得太入迷而忘记发问。她笑笑,这有何难,再见。

她扶了扶眼镜,拿起书包,走到门口,隐约听得毛威在身后说了句,徐穆,你知道吗,玉米排骨汤,是我喝过最好喝的汤。

声音很微弱,似有若无,她觉得自己许是听错,没有回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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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5)

从底特律机场回来之后,冯峰一直坐在阴暗的房间,他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愤怒,羞辱,还是不知所措,总之心里很痛,却不知道敌人在哪里,更不知道该怎么还击。

有什么办法释放一下吗?他真的需要释放。

用他富有穿透力的嗓音记录这一刻的悲伤,随着音乐,仿佛呐喊一般回荡在这间斗室。一曲终了,他无力的倒在床上,望着天花板,一阵空虚袭来,他终于失去她了,而她,再也听不到他的歌声,那些歌声是为她而唱的,记录了他们曾经的快乐和青春岁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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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4)

徐穆想起《青蛇》中的一个镜头,法海,那个悲天悯人的和尚,看到人们恃强凌弱的狰狞、怯懦,不免摇摇头叹一声:“人啊!”此时,他转头看到了一只蜘蛛精,立即追过去要消灭它,可是他不知道,人,因为虚伪,总是怯懦、狰狞;妖,却因活得真实而变得十分勇敢可爱。她一直记得这个年少时看过的片段,不敢说她当初就理解此中深意,不知为何,如今却是印象深刻,时常想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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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遇

要从宿舍那台闲置已久的keyboard说起,舍友即将毕业离开,而我也想让那台keyboard发出点儿声响。问了许多友人,都没有合适的教材。

今天中午,走进枫林琴行,因琴行招牌上写了器乐授课,就问店主:“这里有教电子琴的吗?”

店主笑了笑:“电子琴在这里就不是器乐了。”

也是,他们琴行地处艺术学院,人才济济,我来问电子琴,似乎有些……为难人家了。于是我自报家门,说明来意,并请他参考。

“那钢琴呢?”我看到他琴行里有许多钢琴才这样问的。

“你如果要学,我可以帮你找艺校的学生教课,教初学者足够了,80块钱一个小时,不过,你确定是要学钢琴?”他似乎看得出我对钢琴并没有太大兴趣,接着加了一句“我觉得民乐更适合你,古筝怎么样?”

“古筝太笨重,有没有轻巧些的?”

“古琴。我可以介绍叶老给你当老师,他曾经是长沙古琴协会会长,是位国学大师。”

“我很喜欢古琴,但是,你知道,这种乐器很难。”

 店主听后哈哈一笑:“你博士都读完了,天资聪明,没问题的。”

于是带我去看琴,弹了几声,形状和音色都很美,给叶老打电话约了下午三点。

下午三点,雨并不大,但我发现自己走到湖南大学北校区,不确定叶老的具体地址,竟然没带手机,所幸所到之处都有人肯接手机给我,打电话给叶老才找到他家。

进门时有两个学生刚到,叶老拿出一个簿子让我们坐在沙发上填了,开始讲课。我不得不惊叹,一台小小的七弦琴,竟然有两百多个音符。更不消说它的指法优雅,音色美妙。但学起来的确不易,每一个指法都要拿捏,所谓半甲半肉,指甲拨弦声音清脆,指腹拨弦声音浑厚,要两者一起用,才能有飘逸丰韵和余音缭绕的感觉。

练习了两个小时,我才熟悉右手拇指的指法,托、擎。学习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。六点辞别叶老,在大雨中等待复印的古琴教程。雨歇了,上车,回学校。在校门口吃了晚饭,回到宿舍依然有些冷,但是今天的奇遇让我很是开心,希望能继续学下去,即使学得不好,即使无人欣赏。但若得闲,自娱自乐,也是人生一大美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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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3)

在冰天雪地的北国,她挽着他的手臂从商店走出来,真是很冷,她忍不住靠他紧一点,看他的帽子似乎歪了,以至于不能挡住凌厉的寒风,她让他站住,扶了扶他的帽子。真准备继续前行,此时路边经过的黑人,大概是婶婶的年纪,冲她大喊:“kiss your sweaty!”他们都不好意思的笑了,觉得黑人真是个富有热情的种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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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失莫忘(2)

佛罗里达州,冬天跟盛夏一样,炎热、生机勃勃,空气中流动的并不是热烈的空气,而是激情。此时的女孩儿们,身着比基尼、人字拖,施施然走在白色沙滩,阳光清朗,天高云淡。街上有冰激凌小店,买上一丸,捏着外面的蛋卷薄饼,一口口清脆甜蜜地咬着。彼时驶过一辆敞篷车,那位年轻男子对着徐穆一声:“hello!”她并不觉得唐突,因对方的神情和语调里是欣赏和赞许,想是见了美女,心情惬意所致。而女孩儿们,不管是受过何等正统的教育,都难免被廉价的虚荣所控制,尤其在陌生的环境,若能得着异性欣赏的目光,只要不是轻佻和猥亵,绝是一件赏心悦目之事,所以女孩们打扮得美丽,大部分也是为了悦人悦己。是啊,美景美女两相宜,谁说不惬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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